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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马来西亚公司的税收制度须知

时间:2019-11-01 11:36:00 作者:广州顾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网址:https://www.comebond.com/

马来西亚地处东南亚,是亚洲地区引人注目的多元化新兴工业国家和世界新兴市场经济体。与我国的经贸与合作持续稳定发展,是我国在世界上的第十大贸易伙伴国。马来西亚经济形势稳定,失业率低,而且环境优美,气候宜人,社会多元,人口素质高,很多华人都选择在此定居。同时,也有非常多的个人和企业选择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,来拓展自己的事业。

 

注册马来西亚公司的税收制度须知


马来西亚实行中央政府一级征税制度,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均集 中在中央政府。马来西亚现行主要税种有:所得税、不动产利得税、 石油所得税、消费税等。主要税收优惠包括:

 

一 是鼓励国内投资与资 本性投资的措施:新兴企业(包括制造业、农业、饭店、旅游及其他 产业)投产 5 年内,70%的法定所得免纳所得税;对从事资本密集型 和高技术投资的企业可以按照逐案审查原则给予全部免税,免税期设 定在最初 5 年;其他免税项目包括纳入国家重点战略的森林种植计划、多媒体高级通道1、以及电子芯片的生产等。

 

二 是投资优惠:对 再投资生产重型机械和普通机械、设备的公司给予再投资优惠。再投 资减免额为 5 年内进行再投资所产生增量收入的 70%;对利用椰油生 物资源和再投资生产附加值产品的企业,其利润给予全额免税优惠, 优惠期 10 年;对从事产业扩张计划、产业现代化、自动化以及制造 工艺多样化的企业,给予再投资扣除的优惠,再投资扣除额为在 15 年内发生的用于上述目的的机械设备、厂房的资本性支出的 60%。

 

三 是促进出口的优惠措施:对制造业、农业、饭店、旅游以及服务部门 为促进产品出口而产生的费用,采取双倍扣除等优惠措施。四是技术 与职业培训的扣除:对经批准的培训雇员项目发生的费用允许双倍扣 除;培训费用双倍扣除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中小型制造业公司。

 

  马来西亚近三年重大税制变化:

马来西亚消费税(Goods and Services Tax,简称 GST)措施自 2015 我国居民赴马来西亚投资税收指南,税率为 6%的消费税是政府向应纳税的物品及服 务征收的税项,包括所有进口物品及服务,所有注册厂商将作为政府 协助者向纳税者征收消费税。消费税取代之前的销售税及服务税 (SST)。销售税及服务税(SST)属于单一层面的征税方式,而消费税则 是多层次征税方式。在生产与分销的供应链中,各中间商自行申报消 费税。由于中间商可抵扣消费税,因此对他们而言,这部分税款不属 于生产成本。供应链的每一个层面,即商品及服务的每一个生产及分销层面,包括进口商品及服务,都必须缴付消费税。

 

  公司所得税(Corporate income tax):

马来西亚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规定均受《1967 年所得税法》 及其相关修正案约束。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 纳税人,划分的标准是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是否在马来西亚,若在马来西亚就是居民纳税人,履行无限纳税义务,否则就是非居民纳 税人。

 

  个人所得税(Personal Income Tax):

马来西亚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规定均受《1967 年所得税法》 及其相关修正案约束。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是对居住在马来西亚的自 然人取得的所有收入或非居住在马来西亚的自然人取得来自马来西 亚的收入按年估值进行征收的税种。因此,马来西亚将纳税人分为居 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,分别履行无限纳税义务和有限纳税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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