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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商标时有关商标补正常见问题解答

时间:2019-11-08 11:52:00 作者:广州顾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网址:https://www.comebond.com/

商标补正是指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《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修正问题的答复》,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中不符合《商标法》有关规定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,目的是使修改后的商标注册申请能够符合《商标法》的规定。

 

注册中国商标时有关商标补正常见问题解答


而收到《补正通知书》,一般情况是商标局发现商标申请资料需要缺失或者不正确。商标申请人在收到《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》后,按照《补正通知书》上的问题进行更正就可以了,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补正回文程序。在进行商标补正时,我们该注意哪些问题呢?下面答疑希望能解决你的疑惑。

 

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的10个常见问题:

 

  问】

  1.收到了补正通知书,该怎么补正?还需要再缴纳费用吗?

  答;

补正通知书中已列出要求补正的事项,补正通知书背面有详细的关于商品/服务项目补正的说明,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要求和说明进行填写,并寄回商标局。回复补正不需要缴纳费用。

 

  问】

  2.商标图样补正时,需要贴图样吗?

  答;

是否需要粘贴图样,应当根据补正事项判断。如果要求补正的事项要求报送商标图样的,应当在补正通知书背面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。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,应当提交着色图样;不指定颜色的,应当提交黑白图样。

 

  问】

  3.补正要求报送图中文字书写方法出处的复印件,该如何补正?

  答;

  要求报送图样中文字写法出处复印件的,应当报送该文字在各类字典、字帖等正规出版物的所在页的复印件,复印件上文字的写法应与商标图样中文字的写法一致。

如果该文字是申请人自行设计、无出处的,应当注明。

 

  问】

  4.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,该怎么补正?

  答;

 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、准确、规范,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。申请人应尽量使用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》中现有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。如不使用现有名称,应按照分类原则、使用具体、准确、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,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、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。

  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、准确,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。例如不应使用不属于别类的属于本类的上述商品的等词语,也应避免使用……,即……的表达方式。不应泛泛申报×××的附件×××的配件,而应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。

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,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。例如假日野营服务跨类,其中假日野营娱乐服务属于第41类,假日野营住宿服务属于第43类。

 

  问】

  5.申请时,我已经报送了商品说明书,为何还下发补正?

  答;

商品说明书有助于商标局判断商品的类别和类似群,但并不是说只要报送了商品说明书,该商品名称就可以被接受。如家用电器,虽然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商品称谓,但它包括的范围过大,涉及商品分类表中多个类别的商品,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是不允许使用的。此外,对于一些多功能产品,可以归入其功能所属的相应类别,至于申报在哪个类别是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,申请人可以申报在一个或多个类别中。申请商标注册时,商品名称应具体、准确、规范,符合分类原则;要避免使用含糊不清、不具体、外延过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名称。

 

  问】

  6.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,可行业中就是这样叫的,我该怎么补正?

  答;

商品名称力求具体、准确、规范,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。如电脑行业中常用笔记本指代笔记本电脑,但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简称,正常情况下笔记本是指纸质文具,属于第16类,在第9类申报应当申报笔记本电脑笔记本式计算机。再如电机,是指产生和应用电能的机器,包括发电机和电动机。按照目前的分类原则,发电机属于第7类;而电动机分为陆地车辆用电动机陆地车辆用电动机,前者属于第12类、后者属于第7类。因此,申请人在申报时应使用具体、准确、规范的商品名称。

 

  问】

  7.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,我是按以前已核准的名称填写的,为何还补正?

  答;

商品分类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,尼斯分类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尼斯分类进行修订。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时的尼斯分类版本进行申报。

 

  问】

  8.今年实行了新版分类表,我是去年申请的,分类补正时可以申报新版分类中的项目吗?

  答;

  在新版分类表实行以前申请商标注册的,所申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分类原则和标准适用旧版分类表。

例如,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2015文本中,昆虫针属于第16类。尼斯分类第十版2016文本第26类新增商品昆虫针。相应地,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2016文本第26类新增昆虫针,第16类删除昆虫针。申请人在2015年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,在2016年收到补正通知书,若申请人想申报商品昆虫针,应仍按2015文本在第16类申报,不能按2016文本在第26类申报。

 

  问】

  9.在一份申请书上同时申报了3个类别,现在仅有一个类别的项目需要补正。如果补正不合格,对另外两个类别有影响吗?

  答;

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,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,商标局不予受理。商标局是针对该件商标注册申请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,因此该件商标注册申请的另外2个类别也不能保留申请日期。

 

  问】

  10.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的补正通知书,补正起始时间该如何计算?

  答;

根据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商标局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,邮寄的,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;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,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,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实际收到日的除外;直接递交的,以递交日为准;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,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,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文件进入其电子系统日期的除外。文件通过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,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,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。

 

  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补正通知书时,若商标局尚未刊登送达公告,或虽已刊登送达公告、但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,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;若商标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、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,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,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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